空氣污染防治
為落實污染防制,採用最佳製程技術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建廠階段即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 Best Available Control Technology)設計空污防制設施;生產運轉階段採用最佳空污防制設備減少廢氣排放。
本公司要求各廠區嚴格遵守環保法規,確保空氣污染物排放符合標準,並持續推動減量措施。受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粒狀物及揮發性有機物。2025 年,臺灣廠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變動如下:粒狀物較 2024 年減少 43.26%,硫氧化物減少 5.72%,氮氧化物減少 11.37%,揮發性有機物減少 18.56%。海外(大陸)方面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較去年下降,主要因海外(義大利)因法規要求不同故本年度獨立揭露。
各項污染物中,因產業特性,非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非主管機關管制項目,無需進行數值檢測,2025 年其他各項排放濃度皆遠低於法規標準。
▪排放濃度與法規標準值
▪空氣污染總排放量及排放強度
註:
- 臺灣:新莊廠、楊梅廠、臺中廠、鹽水廠
- 海外(大陸):2022 年、2023 年、2025 年江陰合金、上海華新、煙台華新、常熟華新;2024 年海外(大陸)包含海外(歐洲)
- 海外(歐洲):2024 年海外(大陸)包含海外(歐洲);2025 年海外(歐洲)獨立揭露
- 排放係數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各行業別與製程程序排放係數
- 檢測報告皆為委託符合環保署認證的檢測單位
- 華新精密廠製程特性屬低污染加工作業,依現行法規無須設置生產煙囪。因場內無列管之固定空氣污染源,故無相關排放數據產出
廢棄物與資源再造
華新麗華廢棄物管理與循環經濟計畫
管理政策與審計機制
華新麗華以 4R 原則(Reduce、Reuse、Recycle、Recovery)為廢棄物管理基礎。本公司建立完善的廢棄物審計機制,定期針對不錄鋼與電線電纜製程產出之集塵灰、污泥及廢酸進行成分盤點與分析,藉此識別資源化機會並監控產出熱點,確保從源頭到末端的流向透明合法。
▪廢棄物管理目標
2025 年度績效成果
2025 年,本公司在廢棄物減量與資源循環上持續推動並取得顯著成果:
- 減量績效:臺灣及大陸廠區之廢棄物產出量較前一年下降 6.81%。
- 循環利用:銅線材、電線電纜及不銹鋼產品之整體回收再利用率達 92.88%。其中,非有害廢棄物再利用率表現優異,達到 99.14%;有害廢棄物再利用率則為 76.48%(不含歐洲 CAS)。
- 近零掩埋目標:臺灣廠區整體再利用率較 2024 年提升 0.13%,並達成掩埋率低於 1% 的永續目標。
行動方案與創新研發投入
本公司持續投入創新研發與製程優化,將廢棄物轉化為可利用資源。關鍵行動包括:
- 場際資源協作:鹽水廠將廢酸全數運至臺中廠進行處理與再利用,落實內部資源閉環。
- 源頭減量工程:透過技術改良與製程調整,有效減少集塵灰與污泥產出,並攜手供應鏈推動原物料減量計畫,降低生產對環境的足跡。
- 人才培育與訓練:定期針對員工開設廢棄物減量教育訓練,強化第一線人員的分類回收意識與執行能力。
本公司將廢棄物管理深度整合至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確保處置過程安全無虞:
- 嚴格廠商篩選:建立供應商稽核機制,定期進行現場實地檢查,確保委外廠商之處理程序 100% 符合法規。
- 接軌國際標竿:鑑於臺灣廠區已達成極低掩埋率,華新未來規劃導入 UL 2799(廢棄物零掩埋)第三方驗證,藉由國際權威標準強化華新麗華在循環經濟上之實踐公信力。
▪廢棄物總量
註:
- 臺灣及亞洲地區,除鹽水廠集塵灰有害廢棄物進行廠內回爐,及臺中廠與煙台廠之廢酸等於廠內自行處理回收外(共計 48,720.89 公噸),其餘有害及非有害廢棄物皆離廠處理
- 歐洲地區廠內無害廢棄物自行處理回收共計 1,050 公噸,其餘有害及非有害廢棄物皆離廠處理
▪歷年廢棄物處理情況
註:臺灣-新莊廠、楊梅廠、臺中廠、鹽水廠;海外(亞洲)-上海華新、煙台華新、常熟華新、江陰合金、華新精密;海外(歐洲)-CAS
環保法規遵循
法規遵循
本公司於 2025 年未發生符合金管會規範之重大環保罰鍰案件(100 萬元以上),惟發現 2 起環保缺失,均已即時改善,並進一步強化作業程序與人員管理。儘管鋼鐵及表面處理業為中央及主管機關重點查核對象,本公司各廠區於 2025 年間未發生任何廢污水或廢棄物洩漏事件,亦無因污染洩漏導致停產或引發居民抗爭之情事。未來,本公司將持續依據環境管理系統架構進行自主管理,並由環安管理委員會不定期查核各廠區環保法規之落實情況,強化現場巡查,以確保合規並有效防範污染。
▪2025年環保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