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治
為落實污染防制,採用最佳製程技術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建廠階段即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 Best Available Control Technology)設計空污防制設施;生產運轉階段採用最佳空污防制設備減少廢氣排放。
本公司要求各廠區嚴格遵守環保法規,確保空氣污染物排放符合標準,並持續推動減量措施。受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粒狀物及揮發性有機物。2024年,臺灣廠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變動如下:氮氧化物較2023年增加15.99%,硫氧化物減少42.73%,粒狀物增加29.85%,揮發性有機物減少10.28%。海外廠區方面,亞洲地區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較去年上升,主要因煙台華新新增軋鋼廠所致。此外,歐洲廠區2024年氮氧化物及粒狀物排放量亦較去年增加。
各項污染物中,因產業特性,非排放揮發性有機物非主管機關管制項目,無需進行數值檢測,2024年其他各項排放濃度皆遠低於法規標準。
▪臺灣排放濃度與法規標準值
▪海外(亞洲)排放濃度與法規標準值
▪空氣污染總排放量及排放強度
註:
- 排放係數,依照環境部公告之各行業別與製程程序排放係數
- 檢測報告,皆為委託符合環保署認證的檢測單位
廢棄物與資源再造
華新以環保 4R 原則(Reduce、Reuse、Recycle、Recovery)作為廢棄物管理與管制基礎。2024 年,銅線材、電線電纜及不銹鋼產品的整體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率達 94.43%,其中非有害廢棄物再利用率為 98.87%,有害廢棄物再利用率則為 86.81%(不含歐洲CAS)。廢棄物除部分由公司內部回收再利用外,其餘皆委託合格廠商進行清除或再利用。臺灣及大陸廠區的廢棄物產出量較前一年下降 8.72%。而,臺灣廠區的整體廢棄物再利用率較 2023 年提升 1.22%,主要受惠於鹽水廠將廢酸全數運至臺中廠進行廢酸處理與再利用,以及製程改善調整,有效減少集塵灰及污泥產出,進而達成臺灣掩埋率低於1%的目標。華新持續推動源頭減量及廠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並攜手供應鏈降低原物料用量,以減少生產對環境的影響。此外,本公司建立嚴格的廢棄物流向管控及合格廠商篩選與稽核機制,以確保廢棄物處理合法、妥善且符合環保標準。
▪廢棄物管理目標
▪廢棄物總量
註:
- 臺灣及亞洲地區除鹽水廠集塵灰有害廢棄物進行廠內回爐及臺中廠及煙台廠廢酸廠內自行處理回收外(共計 34,190.95 噸),其餘有害及非有害廢棄物皆離廠處理。
- 歐洲地區廠內無害廢棄物自行處理回收共計7,713噸,其餘有害及非有害廢棄物皆離廠處理。
▪廢棄物處理
註:臺灣含楊梅廠、新莊廠、鹽水廠、臺中廠;海外(亞洲)含上海華新、煙台華新、常熟華新、江陰合金、華新精密;海外(歐洲)含CAS
環保法規遵循
法規遵循
臺灣廠區 2024 年度未發生符合金管會規範的重大環保罰鍰案件(100 萬元以上),惟有 3 起環保缺失,均已即時改善,並進一步強化作業程序與人員管理。儘管鋼鐵及表面處理業為中央及主管機關重點查核對象,本公司各廠區於 2024 年間未發生任何廢污水或廢棄物洩漏事件,亦無因污染洩漏導致停產或引發居民抗爭之情事。未來,本公司將持續依據環境管理系統架構進行自主管理,並由環安管理委員會不定期查核各廠區環保法規之落實情況,強化現場巡查,以確保合規並有效防範污染。
▪2024年環保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