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永續
風險管理
為確保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華新依循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簡稱 ERM)框架,持續鑑別和評估可能面臨的各類風險,關注全球環境與產業變化,制定適當的風險管理策略,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負面影響,有效管理與減緩風險帶來的衝擊。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稽核室、總經理及永續辦公室、各風險管理單位、各單位及子公司共同參與推動執行相關風險管理措施,形成企業風險管理 3 道防線機制:

風險管理政策及運作

華新制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作為本公司及子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及管理程序。2024 年 1 月 26 日修訂風險管理目標、組織架構、單位權責、管理程序及管控機制,將風險管理融入日常營運,並促進全員參與推動執行,每年定期檢視風險管理狀況並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2025 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已分別於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1 月 7 日完成報告。

風險管理執行機制

華新為降低內外部風險帶來的衝擊與影響,依重大性原則、公司業務及經營特性,辨識營運與公司治理、經濟、環境及社會等相關之風險議題,規劃相關管理與監控措施,相關風險因應方案與減緩措施可參考本報告書相關章節或華新麗華年報。各風險類別管理政策、策略或機制請參閱《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附表一。

▪風險管理流程

▪風險管理類別

  • 財務風險:包含國內外利率、匯率波動、原料價格與供應鏈風險等因素而造成對財務目標影響之風險。
  • 環境及減碳能源風險:包含因全球氣候變遷、地理資源、各國政府減碳推動進程、能源及相關財稅政策等所造成之風險。
  • 資訊安全風險:包含因自然、人為或技術等因素對本公司資訊資產及個人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造成威脅之風險。
  • 策略及營運風險:包含因經營策略、國內外市場競爭、技術研發、產業合作、政策法規變動等所造成之風險。
  • 企業永續風險(ESG風險):包含因全球企業永續議題衍生之環境、社會、治理所造成之風險。

▪風險衡量矩陣圖

華新針對所關注之重大風險事件,依據對公司衝擊程度及發生機率,評估風險等級。
註:發生機率(1–5:極低至極高);衝擊程度(1–5:極輕微至極重大)

華新風險與管控措施

華新依據既有風險管理機制,透過風險衡量矩陣圖,從風險發生可能性及影響程度兩構面進行評估與分析,辨識各項風險對公司營運及永續發展之影響程度。針對評估結果顯示對華新影響程度較大之風險,另行彙整各項風險內容、潛在影響及對應之管控措施,作為後續風險控管與持續追蹤之重點。

2025 年新興風險

華新將新興風險納入風險管理制度中,由董事會持續督導,關注全球環境變化與發展趨勢,綜合考量公司業務發展與未來前景規劃,每年定期鑑別新興風險:

▪鑑別程序

▪鑑別結果

智慧財產權與機密資訊保護

華新致力於推動高值化轉型與智慧製造,自 2020 年起導入「臺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並於 2025 年再度通過 TIPS A 級再驗證,確保研發創新與製程優化成果獲得完善保護。隨組織發展,華新將採購管理納入執行範圍,並同步深化營業秘密管理體系與電子化機密標示管理機制,以強化核心技術保護韌性。

華新依循 TIPS 規範,每年訂定智慧財產管理政策與目標,並落實治理職責,定期向董事會提報執行情形與年度推動計畫,確保智財策略與公司長期成長目標緊密結合,最近一次已於 2025 年 11 月 7 日提報董事會。

申訴建言系統與吹哨者保護機制

華新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貪腐、賄賂、不誠信或不當行為,已訂立《利害關係人建言及投訴辦法》,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利害關係人可使用多種溝通管道,亦接受匿名舉報,向本公司管理階層或內部稽核主管提出建言及投訴;而同仁也可使用「意見信箱」管道提出建言,並鼓勵員工或利害關係人舉報組織內或與交易對象間任何可疑不法或不合規範的行為,以防範相關情事發生,並承諾調查過程保密、確保吹哨者保護等機制。

本公司接獲意見反應後,由權責單位進行處理,並於審計委員會報告處理情形。華新檢舉與防範之可疑不法或不合規範的行為包括幾大面向:

內部稽核

華新具完善的內部稽核制度,並設有獨立董事機制,以確保內部控制與報告機制之有效運作,稽核作業係依年度風險評估結果規劃並執行,管理階層亦高度重視內部控制缺失之改善成效。為強化對外揭露的永續資訊品質,並因應華新導入 IFRS S1 及 S2 永續揭露準則,本公司已將永續資訊揭露納入內部控制制度,針對環境、社會及治理等非財務數據之蒐集與彙整流程實施稽核,確保永續報告書及相關資訊揭露之正確性與可靠性。

稽核室為獨立單位,配置稽核主管及專任稽核人員,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定期列席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報告外,稽核主管亦至少每季與獨立董事進行定期溝通,就內部控制運作以及法規遵循狀況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得依需要隨時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獨立董事及總經理報告,確保包含永續資訊揭露風險在內的重大風險事項能獲得即時揭露與適當處理。


資訊安全

▪資安治理與策略

為建構「數位永續」之資訊系統架構與推動企業「數位轉型」目標,華新以「驅動雲地零信任」與「強化資安韌性」為主軸,建置整體資安防護平台,並進行模擬演練,結合 AI 主動式偵防技術,佈署即時偵測與防禦能力,呼應政府「資安即國安」政策。公司以 NIST CSF 與 CISA ZTA 架構為基礎,完成資安地圖與零信任成熟度評估,落實縱深防禦,及時施以控管措施降低風險;並依主管機關與證交所「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持續優化資安防護,導入雲地整合的資安管理架構,逐步推動資訊系統與備援機制雲端化,以提升營運效率與資安水準。

▪組織與治理機制

  • 資安管理專責組織:已設置「資訊安全與系統維運處」,設置資訊安全長(CISO),配置資安主管與專責人員,負責政策訂定、控管措施推動、風險評鑑與管理,以及年度資安計畫之執行。
  • 資訊技術督導委員會(IT Steering Committee):作為公司與事業單位之資安管理與決策組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管理審查會議,審核政策與落實情形;相關決議與專案推動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2025 年依 ISO/IEC 27001:2022 新版要求,已再修訂 4 份資安規章以因應法規與外在環境變化。

▪建立與遵循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

華新自 2022 年導入 ISO/IEC 27001 ISMS,涵蓋資訊授權、資料備份、系統開發、委外廠商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等領域;2023 年取得 ISO/IEC 27001:2013 認證,2024 年升版取得 ISO/IEC 27001:2022 認證,並於 2025 年 10 月通過再驗證(ISO 27001 證書連結),強化威脅情報、組態管理與雲端服務防護。公司採 PDCA 循環建立管理體系,依「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後應變」持續優化;2025 年完成 4 次第三方外部資安風險檢測。

▪資訊安全政策與目標

公司以保障機敏資料(含客戶資料與營業資訊)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CIA)為目標;訂有資訊安全政策並建立營運持續與事件管理、定期遵循性審查與教育訓練,強化管理階層監督與全員資安意識,違反規範者依法令與公司規定辦理。透過持續精進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確保資訊完整性,建構堅實的資料保護屏障,藉由即時監控資安威脅、檢視與回應資訊安全事件、進行資訊安全弱點分析,以及辦理資安事件演練與通報處理,完善漏洞或可疑活動之通報與升級處理流程,強化全體員工對資安事故之通報責任,並建立第三方商業夥伴(如供應商)之資安規範要求,全面提升營運韌性。

▪建構資安韌性與制度管理

本公司依「治理、識別、保護、偵測、回應、復原」六大面向,以及「身份、端點、網路、應用程式、資料」五個構面,逐年滾動推進資安管控地圖,包含:規劃並建置資料保護機制,強化對外資訊服務安全保護,以降低機密資料外洩風險並提升阻擋駭客攻擊之能力;持續導入先進資安解決方案,有效保護並管理系統、主機及網路行為;定期辦理教育訓練與社交工程演練,宣導最新資安知識以提升同仁資安意識,並針對重要系統進行災難備援演練以確保營運持續。技術面則導入 EDR 端點防護監控、落實 SOC 即時監控、強化雲端資安管理並導入 Zero Trust、以 M365 Security(AI 自動化)輔助偵測與防護、導入特權帳號管理(PAM),以及實體事務機安全管控以確保列印、影印、掃描與傳真等資料安全,整體提升偵防、應變與制度化管理成效。

▪資安教育與演練

每年定期推動為期一個月的「資安月」宣導,透過公司入口網站之專題報導與知識文章提升同仁資安意識;並與人資部門推動全員 HRD 必修課程。平均每兩個月辦理 2 次社交工程演練,2025 年累計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 12 次、每次參與超過 2,900 人;未通過者需完成線上課程及測驗。另已全面落實資安事件通報管理,並完成 1 次演練,涵蓋通報組織、流程與對外溝通機制。

▪客戶與個資保護

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建置個資管理制度(含分類、存取權限、委外管理、事件通報),並持續辦理教育訓練與自我稽核;完整政策、作法與最新公告已於公司官網風險管理>利害關係人權益專區

法規遵循

▪遵法基礎:「誠信經營」公司文化

所謂「誠信經營」公司文化,乃是要求公司一切經營活動,皆須符合臺灣以及營業活動當地相關法令規章。華新要求所有成員不得一味追求營業利益而違反相關法令規章。

▪經營相關法令追蹤評估

華新為傳統製造產業,主要營運之法律遵循風險,在於與製造有關的勞動、環保法令以及衝突礦產之禁用;銷售部分,則包含行業主管機關對於消費者安全、健康等權利的保護以及公平交易法等。財會方面,主要為各地租稅法令及反洗錢等相關規範。上市櫃公司應遵循公司法、證交法乃至與公司治理與企業永續發展之相關規範。

▪違反法規與裁罰情形

2025 年無發生賄賂及貪瀆、洗錢、違反公司法、違反內線交易、利益衝突、個資隱私洩露等違反商業道德相關事件,亦無員工因賄賂相關行為而遭判決定罪。

惟於同年度,本公司因延長工時超過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裁罰新臺幣 20 萬元;另因違反大陸地區反壟斷法相關規定,遭裁罰人民幣 175 萬元。前述各項裁罰均已依法繳納,並已完成原因檢討及提出相應之改善方案,以防範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註:重大裁罰事件(指罰款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或人民幣 2.2 萬元之違規案件)